洛阳电梯公司为您解答小区加装电梯意见不一如何处理
小区加装电梯,有人持反对意见怎样处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中,对因加建电梯而引起异议的处理程序以及方法做了说明。
办法十二条明确,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有异议的,应实名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将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应当与提出异议的业主自行协商。经自行协商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的,申请人可以请求属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组织协商或调解的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经自行协商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洛阳电梯公司工程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编制评估报告,对增设电梯是否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进行评估。
经三方协商或者调解仍有异议无法达成共识,且经评估增设电梯对提出异议业主的权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申请,各部门按职责出具审查意见。